湖北武汉:部分民办校可获学杂费补助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17-04-11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  本报讯(记者 程墨 通讯员 邹永宁)今年起,武汉市对义务教育阶段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,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给予学杂费补助,用于冲减就读学生学杂费。其中,每名初中生每学年补助1600元,小学生每学年补助1400元。

    据介绍,武汉市目前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有32所,在校生人数占同类学校学生总数的5%。武汉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处长汪继芳表示,有人将收费高的学校等同于营利性学校,这种认识并不准确。她表示,区分营利性民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关键,是看学校创办者是否分红,分红就是营利,不分红而把经费用于教育发展就是非营利。今年,武汉市将出台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。“对那些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,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。”汪继芳说。